柳州市群众艺术馆(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)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,国家一级文化馆,是“承担政府公共文化事业、繁荣群众文化的主导性业务部门”,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旅游事业建设的重要窗口和阵地;以“服务社会、服务基层、服务群众”为宗旨,具有组织实施免费开放,开展全民艺术普及,组织策划全市大型群众文化活动,深入开展基层文化服务,指导开展基层文艺创作,整理、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等职能。
(二)拥有非常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,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吃苦耐劳、工作认真、服从安排、责任心和时间观念强。
(三)具有一定公文写作、语言表达、沟通及协调能力,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。
2.年龄3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形象气质佳,嗓音条件好,普通线.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及工作流程,熟悉office办公软件及档案管理,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;
4.具备一定的演讲及语言表达能力、沟通交流能力;思维清晰敏捷,做事认线.拥有非常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,热爱群众文化事业,有奉献精神及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;
3.负责相关活动的策划、组织和实施,参与群艺馆(含非遗展示中心)的日常讲解。
1.年龄35周岁以下,音乐、舞蹈、播音主持有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2.热爱群众文化,责任心强,勇于开拓进取,有创新精神,工作扎实,乐于奉献,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。
2.培训辅导基层文艺骨干,指导基层文化馆(站)工作,指导社区文化活动中心、业余文艺团队建设。
1.年龄35周岁以下,民俗学、社会学、博物馆学、旅游管理等有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;
2.热爱群众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,责任心强,勇于开拓进取,有创新精神,工作扎实,乐于奉献,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和服务意识;
3.具备一定的演讲及语言表达能力、沟通交流能力;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。
2.承担非遗普查、名录及传承人申报、数据库建设等具体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;
4.工作认真负责细致、吃苦耐劳、勤奋好学、能够独立完成部门安排的工作,组织观念强、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,现场执行能力强、拥有非常良好的团队精神,勇于开拓进取、工作扎实、乐于奉献、富有进取创新精神;
1.负责会议、展览、演出等现场的话筒、音响设备操控、调试(数字台),负责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、使用的安全记录。
2.负责会议、展览、演出等现场的灯光设备操控、调试(数字台);负责装台、对光工作,完成装台及演出中的灯光主操工作,根据自身的需求的灯光效果进行实时的调整和重新编排;负责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、使用的安全记录。
3.兼顾后勤部其他工作(场馆安全、消防、卫生、绿化、水电等物业管理;基础设施设备维护、环境整改治理、车辆使用管理、内外协调等保障服务)。
电子邮件报名,应聘者下载《柳州市群众艺术馆应聘人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)并将相关材料发送至,邮件注明“应聘岗位+姓名”。
报名材料要求:个人简历一份;一寸照片及近期生活照各一张;身份证、学历证各一份、学信网下载的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;有职称证书或职业技术资格证的,提供对应证件。
1.对报名资格进行初核,初核通过人能进入面试,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初审未通过者,不再另行通知。
3.试用合格后持三甲医院体检报告(自费)及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,经过审查后予以正式聘用。
1.招聘岗位采用编外合同制,聘用人员与我馆签订劳动合同。工资福利待遇根据《柳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(柳编办通〔2018〕42号)结合单位实行执行。
2.按规定享受公休假、婚假、产假等法定节假日及工会福利。如有变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。
1.工作地点:柳州市群众艺术馆(柳州市鱼峰区龙湖路11号柳东新区文化广场B1区)